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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退出如何认定?点开看看

  • 发布时间:
  • 2019-04-10 1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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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贫困人口退出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人口退出标准是必须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标准。即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3200元/年·人。

2.贫困人口退出程序是什么?

答:贫困人口精准退出程序如下:

(1)嘎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根据贫困户退出指标实现情况提出贫困户脱贫退出初选名单。

(2)苏木乡镇组织嘎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入户核实、采集贫困户信息。经核实符合脱贫退出条件的,贫困户和帮扶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

(3)嘎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根据入户核实结果,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贫困户脱贫退出进行民主评议。

(4)嘎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符合脱贫退出标准的贫困户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苏木乡镇,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苏木乡镇组织对嘎查村上报的脱贫户信息逐户进行核查,对符合脱贫退出标准的贫困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确认上报旗县扶贫部门。

(6)旗县扶贫部门组织对脱贫户信息进行实地抽查,在嘎查村显著位置对符合脱贫退出标准的贫困户名单进行公告。

(7)旗县扶贫部门组织苏木乡镇扶贫干部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脱贫人员进行标注。

3.激励政策有哪些?

答:已经脱贫的农牧户,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边脱贫、边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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